從太原擬用純電動車取代7000輛天然氣出租車談起
正當全國大多數地區為了治理霧霾,調整能源消費結構而大力推行“煤改氣”、“油改氣”之際;也正值國家為了刺激天然氣消費,國家發改委發文從11月20日起將包括車用天然氣在內的非居民用氣價格一下子下調0.70元/立方米之時,突然傳來一個驚人消息:太原市7000余輛天然氣出租車將于2016年元月開始更換為比亞迪純電動車。天下之事,真是無奇不有啊!
據了解,太原市出租車從2008年開始推行“油改氣”,目前氣化率已達90%以上。全國出租車氣化率達90%以上的地級及其以上城市已有156個之多。全國出租車“油改氣”的保有量已達70多萬輛,占比早已過半。年用天然氣約為100億立方米,在全國天然氣總消費量中的占比約為5.5%,對于減輕各地霧霾的危害居功至偉。在此大背景下,筆者對太原出租車以電代氣之舉實在難以理解,有必要進行點評一番。
一、 此舉直接違背國家《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國辦發【2014】31號)中提出要“穩步發展天然氣交通運輸”,特別具體明確提出“以城市出租車、公交車為重點,積極有序發展液化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
二、 以電代氣,實則為“以煤代氣”,不利于治理霧霾
7000多輛出租車若都改為電動車,則每天耗電量頗大,而太原乃至整個山西用電又大部分來自煤發電。因此,可以說此舉名為以電代氣,實際上則以煤代氣,顯然不利于當地的霧霾治理工作。
三、 以電代氣,與國家調整能源消費結構的戰略構想背道而馳
上述《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中提出,要“降低煤炭消費量比重”,“到2020年,全國煤炭消費量比重降至62%以內”。要“提高天然氣消費量比重”,“到2020年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
而太原出租車以電代氣,不但增加了煤炭的消費量,而且同時還減少了天然氣的消費量。這與國家調整能源消費結構的目標,不是完全背道而馳的嗎?
四、 以不確定方式取代成熟方式,決非明智之舉
如果從1989年四川自貢榮縣首座CNG加氣站開業算起,我國推廣CNG汽車已走過26個年頭,而各地“油改氣”工作,無不從出租車和公交車開始。至2015年全國天然氣車保有量已逾500萬輛。其安全性、經濟性、環保性等性能均已得到社會公認,技術上也十分成熟。而純電動出租車在北方冬天使用尚有不少不確定的因素,甚至是負面報導。如此作出“以電代氣”決定未免太過草率。
五、 以行政手段干預,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嗎?
目前,交通運輸部正在對過去行政干預過多的出租車市場管理體制和方法進行改革研究之中。太原市之舉征求過廣大出租車駕駛員的意見嗎?如果因此而出現影響出租車正常經營的后果,誰來承擔經營責任和社會責任呢?
六、 與太原市擬建“燃氣汽車產業基地”不合拍
最近,山西省經信委剛剛批復《太原市燃氣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5-2020)》規劃到2020年,太原市將形成年產煤層氣重卡2萬輛和燃氣發動機2萬臺以及燃氣汽車燃料儲備設備10萬套的產能,其產值超100億。如此宏偉的發展目標面前,居然出現以電代氣之事,未免太不靠譜了。
綜上所述,太原出租車以電代氣的舉動,確非明智之舉,可以預見必將帶來一系列嚴重后果。希望決策者三思而后行。
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特聘專家、四川省清潔能源汽車產業協會副秘書長 李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