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年之初,業內就開始傳山西省針對新能源汽車而實行高速公路費用減半正常,可是一直到年中,都沒有正式執行,許多人不禁猜測,這是否只是泡沫而已? 7月23日,記者從省有關部門獲悉,山西省財政廳已下發 “晉財建一[2015]64號”文件,明確從即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對我省標注的燃氣重卡和甲醇重卡汽車,在山西省境內高速公路通行時減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費。政策開始正式執行,廣大車主可以享受優惠待遇啦!
省財政廳文件中說,考慮到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收費站口直接減半征收通行費的技術措施尚不完善,因此,對我省標注的燃氣重卡和甲醇重卡汽車減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費采取通行費補貼的辦法。即:已標注的上述車輛先按規定標準全額繳納通行費,經省交通廳審核提供新能源車輛繳費信息后,由省財政按實際繳納通行費的50%按季度補助給車主。
目前,省財政廳已就該措施的落實出臺了具體操作流程:
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在辦理新能源汽車免費牌照時,負責收集車主的五類基礎信息:車主姓名、車主銀行卡號、車輛號牌號碼、核載質量、聯系方式等,定期將此信息傳輸給省交通廳共享。
省交通廳所屬高速公路管理局,根據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提供的車輛信息,及時、免費給車主發放新能源重卡汽車專用通行卡,實行一車一卡、車卡綁定管理模式。車輛通行時,憑卡入口信息識別、出口正常繳費。每季度末,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準確收集、審核、匯總車輛繳費信息并報省財政廳。
省財政廳根據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提供的每個車輛已繳納通行費金額的50%,按季度將補助資金下達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再由后者按授權支付方式支付到車主的銀行卡內。
據了解,如果受惠車輛行駛的是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其補助資金將從省交通廳高速公路通行費項目資金中列支;如果受惠車輛行駛的是經營性高速公路,補助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
附件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1_21_39324.xtj 具體內容如下:
山西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費政策細則的通知晉財建一〔2015〕64號
省交通廳,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各有關企業(單位、個人):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加快甲醇汽車、燃料汽車等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晉政辦發〔2014〕77號),現我省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費政策通知如下:
一、政策內容及時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標注的燃氣重卡和甲醇重卡汽車,在山西省境內高速公路通行時減半征收高速路通行費。
二、政策實施
考慮到目前我省高速收費站口直接減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費的技術措施尚不完善,對我省標注的燃氣重卡和甲醇重卡汽車減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費采取通行費補貼的辦法,即修注的燃氣重卡和甲醇重卡汽車先按規定標準全額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經省交通廳審核提供新能源車輛繳費信息后,由省財政按實際繳納通行費的50%按季補助給車主。
具體操作流程為:
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在辦理新能源汽車免費牌照時,負責收集車主姓名、車主銀行卡號、車輛號牌號碼、核載質量、聯系方式等基礎信息,定期將此信息傳輸省交通廳共享。
省交通廳所屬高速公路管理局根據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提供的車輛信息,及時、免費給車主發放新能源重卡汽車專用通行卡,實行一車一卡、車卡綁定管理模式。車輛通行時,憑卡入口信息識別,出口正常繳費。每季末,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準確收集、審核和匯總車輛交費信息報省財政廳。
省財政廳根據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提供的每個車輛實際已經交納通行費金額的50%按季將補助資金下達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將補助資金按授權支付方式支付到車主銀行卡內。
三、資金來源
對標注的燃氣重卡和甲醇重卡汽車在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繳納的通行費應補助給車主的部分,從省交通廳高速公路通行費項目資金中列支;在經營性高速公路繳納的通行費應補助給車主的部分,由省級財政負擔。
四、具體要求
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省交通廳高速公路管理局應根據各自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操作管理辦法,確保信息完整、準確、及時、互通。確保資金補助到每一個車主。
山西省財政廳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