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促進河北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氣設施建設,解決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氣站燃氣經營許可手續辦理難問題,近日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和省質監局聯合印發通知,進一步規范高速公路服務區附屬加氣站燃氣經營許可和氣瓶充裝許可申辦工作。
根據通知,高速公路服務區及其附屬加氣站設施,作為高速公路的配套工程,其建設應納入交通工程的基本建設程序,統一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加強過程管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高速公路加氣站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及備案等制度建設,明確施工、竣工驗收等工作程序,加強對高速公路服務區附屬加氣站項目的規劃及施工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通知指出,燃氣經營和氣瓶充裝實行分類許可管理。高速公路項目作為跨區域的線性工程,在項目立項階段未在屬地管理部門辦理相應手續,作為其附屬配套設施建設的加氣站也應視作跨區域的工程,其燃氣經營許可由省住房城鄉管理部門辦理,申辦人可登錄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提出燃氣經營許可申請并提交相關申請材料。高速公路服務區附屬加氣站氣瓶充裝許可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委托其所屬市行政審批部門辦理,申辦人可登錄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門戶網站進行在線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