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深入推進水運行業應用液化天然氣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蓋全面、技術先進的水運裝備LNG清潔能源應用體系,初步建成集約高效、功能完備的LNG水路運輸系統,基本建成完善的加注服務網絡,為國家能源結構調整和水運綠色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其中,新建公務船舶應用LNG比例達15%以上,長三角、珠三角、長江干線、西江航運干線、京杭運河等內河水域新建內河和江海直達船應用LNG比例達10%以上,沿海和遠洋船舶應用LNG有序推進。港口應用LNG比例顯著提高,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等重點區域主要港口新增、更換的作業車輛、拖輪等應用LNG比例力爭達到50%以上。
同時,躉船式、岸船式、移動式和槽車式等各種加注方式有序發展,初步形成1—2個有競爭力的國際LNG加注中心,基本建成便捷高效、布局合理、適度超前的船用LNG加注服務系統。沿海沿江LNG碼頭建設有序推進,國內LNG多元化水路運輸系統初步形成,支撐國家能源結構調整的能力明顯提升。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完善LNG碼頭布局規劃,加快推進落實環渤海地區LNG碼頭重點布局方案,合理布局內河LNG碼頭;優化港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合理有序布局港區LNG加氣站;圍繞建立長期穩定的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要求,積極推進沿海尤其是環渤海地區LNG碼頭建設,加快內河LNG碼頭建設,提升LNG接卸和轉運能力。
據悉,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支持港口車船、作業機械以及船舶使用LNG清潔能源。鼓勵地方出臺扶持政策,將LNG動力船舶納入政府購買服務優先選用范圍,出臺LNG動力船優先過閘、減免過閘費、優先靠離泊等鼓勵措施。